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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élix 也楼 2019-09-30

谈谈“书”这件事Félix
又停电了,我只好放下手里的工作,无聊地点着电脑里的文件夹,21世纪一台没有联网的电脑等于0生产力。我看起了电子书。——题记 有多少人爱书?有的人喜欢抚摸着书页书背的那种触感,有的人喜欢嗅着纸张与油墨混合的味道,有的人喜欢白纸黑字精心选择的字体和排版,有的人喜欢用一根长度适中的铅笔在字里行间划过的流畅。但是,我想说的都不是这些。 人可能一辈子都在接触各种各样的书。小时候后的我应该不是个爱书的孩子,别家学前儿童的童话故事书我家里几乎找不着,导致我上学了以后看着叔叔阿姨家给特别小的孩子买的那种书还会特别好奇地翻来瞅瞅。小学高年级后,学校放假前给大家买童话故事书,几乎没插图的那种,同一个系列不同的故事随机分给每个同学。我分到的是《水孩子》,一开始特别不待见,嫌弃那密密麻麻印满字的书页,后来也忘了怎么就开始读了,满满对情节产生了兴趣,最后也读完了,故事情节特别神奇,然后又找父母给我买了同一个系列的其它几本:《青鸟》《长腿叔叔》《吹牛男爵历险记》,这几本就是我少年时期读过的最好看的小说了,为我勾勒了阅读的最初世界,感谢我的小学没有让年少的学生们只知道读作文步步高这一类的书。小学六年级,哈利波特流行起来,我的小伙伴捧着第一部《魔法石》在课间看得津津有味,也不跟我们去教室外疯了,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不同阶级的隔阂,没过几天,我的书包里也装上了一本《魔法石》,不止这样,我的书柜里还整齐摆放着《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火焰杯》,这是当时上市的所有哈利波特系列了,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认为有的课可以不用听讲。《哈利玻特》系列真的很厚,一本超过一本,不只是我,连我舅舅也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厚的一本小说(他看到我的时候我正捧着《火焰杯》坐电梯)。后来这个纪录被《平凡的世界》刷新了,900多页,纪录保持至今,我看了整整一个暑假。上了初中,在同桌的影响下,我知道了有一种书叫参考书,大家都在买,都在主动做里面的习题,成绩好的同学没有不买参考书的,于是我也跃跃欲试地给每个学科都挑了一本,并且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涯中不断审视着买过的参考书的质量,我印象里最满意的参考书品牌是王后雄和“八年抗战系列”,同龄人应该都不陌生。有了《哈利波特》的基础,我已经对文字书习以为常了,开始像同龄人一样看一些校园类或者玄幻类的小说,比如郭敬明的《幻城》,不过国产仙侠总给我一种网游的感觉而且我的阅读启蒙读物都是外国作家写的,因此不太合我的胃口,以后的一些鼎鼎大名的《佣兵天下》和《诛仙》我都没有尝试,韩寒和郭敬明倒是读过一些,也算是品位清冷了。初三快毕业的时候,也许是长跑快到达终点,我在一次大考结束后找同学借了一本漫画来看,是《死亡笔记》,动画已经在国内被禁了,理由是反社会,宣扬以暴制暴。自然是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比看字省力也更精彩,于是我在毕业前又把同学的《圣斗士星矢》看完了。然后就到了长长的假期,自然少不了传统项目——补习班。伴随着上补习班,父母也会给零花钱在路上买零食或者当车费了。我结实了两三个狐朋狗友,大家的共同话题无非是当时已经开始流行的《神奇宝贝》《数码宝贝》和一些游戏。那个时候又不能像现在一样随心所欲地用电脑上网,也没有智能手机,好像娱乐方式也挺单调的。我喜欢路过街边书屋的时候进去逛逛。终于扯到书屋了,我对它并不陌生,前面已经讲过,我会买参考书来做,每个学校大门附近总会有文具店和小书屋,除了参考书以外,老板总会也卖些“不务正业”的漫画书等课外书。我是上了高中才有足够的资金去买自己想看的闲书的,我会买漫画,会买小说,当然都是背着父母买的,还做过藏书这种事。周末从学校回到家里,写作业写累了就拿出课外书里看,家里没有关房间门的习惯,关上了反而会引起注意,于是就学会在作业下面藏课外书等等伎俩顶风作案。就这样,我的阅读量直线上升,漫画,小说,杂志各种都涉猎过,满足了我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上大学后,路过从前的小学和家附近的书屋,店铺已经易主,新老板不太愿意让客人站在那翻书不买,也许是我属于不常见的年龄段的客人,老板会问我想买哪一类的书,我放眼望去几乎全是漫画,最后注意到了一个小时候就很熟悉但是一直没机会也没钱看的系列。“这一套多少钱,我买一全套。”也许是不好意思一直看又不买,我做出了人生中第一个全套购买的“资深粉丝向”决定。那套书看得很快,后来我又留了老板的手机,陆续买了全套的别的系列。背着空书包来,掏出几张红色钞票,背着塞得鼓鼓的书包春风得意地返回。后来由于课业负担加大,也没怎么再有时间看闲书了,只记得工作后有次回家路过,书屋已经变成了别的商铺。难得的几天假期里,想在家翻翻杂志什么的,竟然找不到地方去买了。看着手里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现在买书似乎都是在网上买,无论实体书还是电子书,然后等待电子书下载或者快递将书送到,省去了在书店站着挑选的环节,敲敲键盘点点鼠标,就完成了买书这项活动。回想起读书时代,跟家里要钱。“要钱干嘛?““去买书。““晚饭回来吃哈。“乘公交,在新华文轩下车,在几层楼高的书城里走走停停,书架上摆放着一排排书本,书背上写着书名,如果感兴趣,就抽出来翻翻,然后稍微用力地塞回原来的位置。到了中午,就去不远的快餐店点一份套餐,吃完继续逛书城,快到饭点的时候,结账,再碰着最终看中的一本,有时候是一套好几本,乘坐公交回家。说了这么多,也不知道是讲读书这件事还是讲回忆,也许都有。书从小到大一直占据了我的大部分思想世界,虽然看的书越来越严肃和难啃,不过每次翻开一本书的扉页,那份最初的淡淡愉悦,还是无数次直击灵魂。有书,就不孤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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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稿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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